设为首页
|
收藏本站
首页
关于我们
公司概括
企业文化
服务项目
员工招募、入职体检
用工登记、保险缴纳
工资发放、工伤申报
政策咨询、争议处理
新闻动态
成功案例
客户中心
联系我们
客户留言
关于我们
公司概括
企业文化
新闻动态
联系方式
北京北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博雅德园物业部宿舍
电话:010-62936627
手机:13681197086
E-mail:Zwx5700@163.com
网站:http://www.beiqianlaowu.com
当前位置:
主页
>
新闻动态
>
新闻动态
被派遣劳动者适用劳务派遣相关法律分析
1、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
同工同酬应当理解为从事相同的工作,工资及福利待遇应当大体相当。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待遇悬殊,身份歧视突出,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,有些公司劳务派遣工工资与正式工工资要差一半以上。劳务派遣工与企业的正式工不能同工同酬是一个不争的事实。
2、与用工单位发生争议,我应当告谁?
实践中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发生争议时,用工单位往往以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为由推诿,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;情节严重的,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;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,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。
3、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
(1)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,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六十五条规定。
(2)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适用。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、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。
分享到:
点击次数:
98
更新时间:2018-05-24 【
打印此页
】 【
关闭
】
上一篇:没有了 下一篇:没有了
相关文章
被派遣劳动者适用劳务派遣相关法律分析